E-2首簽須在護照國住滿三年,拜登簽字無懸念,由於美國EB-5投資移民配額排期大排長龍,不少中國投資人就將目光轉向素有美國小綠卡之稱的E-2條約投資人簽證上,由於E-2簽證只簽發給與美國簽訂通商航海條約的國家/地區的公民,中國大陸不在此列,故而必須先取得第三國護照,方能申請,先申請一本過橋護照以此當跳板來符合條約國家,通常都不會居住在此國家及長期居留的護照。
E-2簽證新政只等國會通過、拜登簽字,美國小綠卡申請或將難上加難,究其原因,是一項新法案AMIGOS ACT已成功搭車美國國防部預算案,且已於2022年12月20日獲得參眾兩院通過,只等搭車2023財年美國聯邦預算案於國會通過及總統拜登簽字生效。
新法案本是賦予葡萄牙成為E-2條約國之一的法案,但附帶了一條:
首簽E-2申請人,若通過金融投資方式獲得條約國家/地區公民身份,則須在條約國家/地區居住至少三年,方才符合申請資格,換言之,並不影響已獲得E-2簽證投資人申請續簽,在此建議已經申辦第三國護照的申請人,要盡快遞交E2申請案,只要在法案生效前獲得通過,自然不受新法案影響,長遠來看,如果要做E2投資人,建議增加企業規模&投資實體增加,盡量滿足L-1簽證規格佈局或者更改為EB-5直接投資專案,永續擴大生意框架,聘僱10個員工以上才能獲得長期停留美國的簽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