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1月中旬,移民局發佈了一項關於部分非移民的工作權政策聲明,其中:
“L和E配偶根據其身份即可獲得工作許可,無須通過遞交I-765表申請。不過,如果L和E配偶仍選擇要拿到EAD的話,可以繼續遞交I-765表。
注意:在移民局完成對I-94進行修改(區分L和E配偶與子女)前,仍須以EAD作為就業資格證明交給雇主填寫I-94表格。未完成修改的I-94表僅表明L或E非移民身份,並不足以證明I-94表中所列C的就業資格。”
如今,移民局更新了在此項政策上的進展,喜瑞都移民事業將重點整理總結如下:
國土安全部(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, DHS)新增了入境類別(Class of Admission, COA)代碼以區分L & E配偶與子女。
2022年1月30日起,移民局(USCIS)和海關(CBP)開始為部分L & E配偶簽發包含新COA代碼(L-2S;E-1S、E-2S、E-3S)的I-94出入境記錄(Arrival/Departure Record)。包含新代碼之一的I-94(未過期)可作為I-9表中所列C的就業資格證明。
移民局將在2022年4月1日前後,向持2022年1月30日前簽發I-94(未過期)、年滿21歲的L & E配偶郵寄通知,以及及顯示非移民身份(L-2;E-1、E-2、E-3、E-3D、E-3R)的I-94(未過期),作為就業資格證明。